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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吸烟引发火灾

一个烟头,就可轻松点燃一座房子。奉劝烟民们,千万注意别在床上抽烟,吸烟引发的惨剧比比皆是。那么吸烟为什么容易引起火灾呢?

一个烟头,就可轻松点燃一座房子。奉劝烟民们,千万注意别在床上抽烟,吸烟引发的惨剧比比皆是。那么吸烟为什么容易引起火灾呢?

当心吸烟引发火灾

我国是世界最大的香烟生产国,也是世界上最大的烟草消费国。吸烟不仅是威胁公民身体健康的一大公害,而且也是引起火灾事故的最大原因之一。为什么吸烟容易引起火灾?

主要原因是点燃后的香烟具有较高的温度,据测试,点燃后的香烟温度在700℃左右。一支香烟持续燃烧的时间约为15分钟左右,时间较长。

常见的可燃物的自燃点都很低,如纸张、棉、麻及其织物等,其燃点大都在200℃至300℃,而香烟点燃后的温度比起这些固体可燃物的燃点温度高出2~3倍。因此,未熄灭的烟头足以引起固体可燃物和易燃液体、气体着火。

翻开全国重、特大火灾统计资料,里面记载着许多因酒后吸烟、卧床吸烟、乱扔烟头、违章吸烟等原因酿成的火灾和伤亡事故,许许多多的各种各样的因吸烟引起的火灾案例更是数不胜数,触目惊心。

在一般情况下,烟头引起的火灾事故要经过一段时间的无火焰阴燃过程。当温度达到物质的燃点时,即可燃烧,最后蔓延成灾。在大风天或高氧环境中,其燃烧速度相当快,而且这种情况多数发生在无人注意或发现的地方,往往发现较晚,一旦发现已经蔓延成灾。

然而,吸烟和火灾并没有必然的关系。只是吸烟者思想麻痹时,才有可能引起火灾。因此吸烟者养成不随手乱丢烟头的好习惯很有必要。吸剩的烟头不管是放进烟灰缸还是丢在地上都应随时熄灭。同时,吸烟者还要克服卧床吸烟的坏习惯,尤其是酒足饭饱之后,不要靠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这样很容易使人昏然入睡。一旦睡着了,烟头自然会掉在衣服、被褥或其他可燃物上,一旦引起火灾,生命财产难以保障。

家中如放有汽油等可燃液体时更应注意禁烟安全。不过,这些预防措施毕竟是消极被动的,积极有效的措施还是为了国家财产安全和自己身体健康,主动戒烟,这样就能从根本上消除吸烟引起的火灾。

哪些吸烟习惯易引起火灾

有人吸了一辈子烟,因为时时警惕,从未引起火灾;也有人吸烟经历不长,却因麻痹大意而引起火灾,不仅害了别人,自己也受到了惩罚,甚至有人连自己的生命也断送在烟火之中了。有下列吸烟习惯者,应引以为戒:

一、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一些人喜欢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特别是在喝醉了酒或过度疲劳的情况下,往往一支烟未吸完,人已入睡,或者昏昏沉沉,糊里湖涂,以致带火的烟头掉在被褥、蚊帐、衣服、沙发或地毯等可燃物上,引起火灾。据统计,死于非命的吸烟者,大多出于这种情况。

二、随手乱放点着的香烟。工作中随手将点燃的香烟放在写字台、桌上、窗台边上等,人离开时烟火未熄,结果烟头引燃可燃物并蔓延而引起火灾。

三、烟灰引起火灾。如在工作时一面叼着香烟,一面打开办公桌的抽屉,寻找文件资料,或在货架上取货,烟灰落在抽屉里或货架上,引起可燃物阴燃起火。

四、不管场合,随手乱丢烟头。这是吸烟引起火灾较常见的原因之一。有的把烟头丢在阴暗的角落里,而那里却正好堆放了一些乱七八糟的可燃物;有的把烟头丢进废纸篓里,或丢在柴草堆旁、晒衣场上、干草丛中;有的把烟头丢进化工生产区的窨井洞里,或经常出现沼气的深井里,或残留着易燃可燃油品的下水道里,引起这些地方的易燃可燃物燃烧,甚至发生爆炸伤人。还有的把烟头从窗口扔出去,正巧落入人家晒的棉被、衣服上或装运棉花、麻、稻草等可燃物的车辆上,引起了火灾。

五、在维修汽车和清洗机件时吸烟。维修和清洗作业大多用油桶、油盘等开敞器皿盛放易燃或燃烧体,工人的手上、衣上经常沾满了溶剂和油脂,如果养成了习惯情不自禁去吸烟,则很容易起火,而且可能直接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在严禁烟火的地方吸烟,特别在生产、储存、使用、运输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地方违章吸烟,往往会造成严重的火灾和爆炸事故。

注意事项:

要将烟头、火柴梗等熄灭后放在烟灰缸内(里面盛少量水),不要在酒后、睡觉前、疲倦时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等等。

典型火灾案例

1991年12月13日,吉林省长春市省军区第一招待所由于一层值班人员吸烟发生火灾,造成14死19伤。

1993年8月23日,云南昆明东方夜总会由于值班人员吸烟引发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65万元。

1994年11月27日,辽宁省阜新市艺苑歌舞厅因小孩玩火用报纸点烟而点燃沙发引起火灾,造成233 死20 伤,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

1999年10月17日,江苏沐阳县宁波康乐城因二层包间遗留烟头引起火灾,造成14人死亡。

1999年12月26日,长春夏威夷大酒店洗浴中心因保安乱扔烟头发生火灾,造成20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2万元。

2005年6月28日7时30分,昌平区天通苑西二区22号楼11单元203室因一老人卧床吸烟发生火灾,造成2人死亡,直接财产损失3000元。

2005年8月10日8时10分,海淀区陶瓷厂南路海北乡村餐饮中心发生火灾,火灾造成1人死亡,过火面积50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3000余元。经查,该餐饮中心服务员李磊(男、1984年7月16日生,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林庄李街村人),醉酒后进入歌厅睡觉,未将烟头熄灭,引燃沙发发生火灾,将其烧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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