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教戒烟戒酒戒色戒酒肉吗,还有什么禁忌,谁知道请告知,先谢谢了啊
藏族人民生活在众多的苯教神灵之中,相应地出现了人——神相处关系的特殊形式即宗教禁忌。这些禁忌涉及到藏人社会生活的诸多领域,成为藏人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对禁忌产生的根源,宗教学家、人类学家在理论上有不同的看法,其中较为一致的观点是禁忌源于原始初民对神圣事物和凡俗事物的划分。禁忌和神圣物之间的关系体现为:“禁忌观念是神圣观念的本质规定性,有神圣观念就必然有相应的禁忌规定,而没有禁忌规定,神圣物就必然于普通凡俗之物无异而不复成其为神圣。”既然人们对神圣物和神秘力量在观念上有所反映,在体验上就感受到了和普通俗物的不同情感,表现为恐惧、尊敬等心理状态。在这种心理状态下,人们和这些神圣物发生关系时,往往对自己的行为加以限制和禁忌规定。因而,禁忌的本质是“人们信仰和崇拜神秘的异已力量和神圣的宗教对象的一种宗教行为。”在这里要注意的是,宗教行为的动力归结到单一的心理状态是不足取的,还要和世界观、传统教育等社会因素联系起来。否则,恐惧、惊奇、尊敬等心理状态不会导致宗教行为。
禁忌的产生根源决定了其本身的消极性。在禁忌中,神灵是威严的,藏人是谦卑的,前者是主动的,后者是被动的。藏人竭力限制自己的行为,以免冒犯神灵,而神灵稍有不满则可以降灾于人。在这种严厉的关系中,藏族人民以禁忌的形式防范着某种于己有害的结果发生。从而,禁忌成为藏人宗教生活中常见的现象。宗教禁忌在各个民族和社会整体中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有语言禁忌、行为禁忌、饮食禁忌等。其中饮食禁忌是最常见、最重要的禁忌的形式。
藏人在饮食中忌讳吃鱼,民间对此有多种解释,其中较有说服力的说法是:这种禁忌和苯教“三分世界”的认识观有关。苯教视鱼、蛇、蛙等水中牲灵皆为地下世界的“龙族”——地下神灵的象征物。既然是“龙族”自然成了神圣的神灵。在藏人的传说和神话中有许多关于某人救了一个即将杀害的“龙族”而得到了人间不能得到的回报的故事。虽然有因果报应的思想,但不是主要的,更多的则是苯教神灵对藏人“违则疾至、敬则福至”的警告。苯教认为,如果有人胆敢杀害鱼类,就会得各种皮肤病,甚至瘫、痴。在藏区,禁忌往往和某种疾病或自然灾害联系起来,疾病成为慑藏人和传达神灵意志的信息载体。神灵的威力通过惩罚性的疾病中表现出来。不仅是地下的“龙族”和疾病有联系,冲撞地地上的“年”神,“也会小型染疾,大至死亡”人人皆畏的瘟疫在藏区就直接称为“年”病。医疗极其落后的藏区,对疾病的恐怖心理恰好是神灵出现的空白。
藏人认为冒犯了“龙族”的时候,就选择夜深人静的午夜(龙族往往是夜间活动)到泉眼边进行规模较小的仪式,请求原谅、恩赐平安。由于对“龙族”的祭祀,泉眼也成了藏人禁忌的对象,藏人从无缘无故喷出的泉水中得到启示,认为泉水从地下世界而来是“龙族”对人类的恩赐,也是“龙族”生活的场所。因而泉眼成为神圣的场所,藏人忌讳往泉水里扔脏或带血的东西。一般祭祀“龙族”的仪式都在泉眼边举行,干旱时求雨的仪式也常在泉眼边举行。
这种对神圣地点的禁忌,如举行宗教仪式的场所、圣殿、寺庙、宗教发端的圣地……等都被视为与其它地方不同的神圣不可侵犯之地,有相应的禁忌规定。这种禁忌,在藏人的生活中还表现在对灶台神的态度。在烧水作饭的时候,先仔细检查燃料中是否掺有所谓的脏物即狗屎、鞋底、毛发和鸡毛等,若烧了这些东西就认为冒犯了灶神得弥补过错。每遇到这种情况,在灶膛或周围放些艾蒿、糌粑等祭物,以示赎罪请求息怒、赐安顺和福气。
苯教诸神与人的关系中,依附于人本身的“战神”和“阳神”的禁忌是很有特色的。苯教认为人的身体接触不洁之物或者过度恐惧,就会使依附于人体的两神远离人体,肉体就会死亡。据《吐蕃王统世系明鉴》记载,直贡赞普与臣下比试武艺。罗阿达孜诱他将一只死狐搭在右肩,将一只死狗搭在左肩。结果“战神”和“阳神”通过死狐死狗离开了他的身体,直贡赞普被杀。
苯教通过种种禁忌,强化了神灵的神秘性,把神灵置于神秘莫测,神圣不可侵犯的地位。藏人从禁忌中处处感觉到神的威力、神的存在。同时也体验着神灵赋予的某种宗教感情。这是苯教在民间经久不衰的另一个因素。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发布者:实习编辑,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dbykq888.com/wenda/160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