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烟草制品”主要是指区别于采用传统燃吸方式的卷烟的烟草制品。根据其制品使用形式大体上可以分为无烟气、有烟气两类。无烟气产品主要包括含烟、嚼烟,以及含化型烟草制品等,而有烟气产品的主要形式则有加热不燃烧型烟草制品和电子烟等。
新型烟草制品的主要共同特征是不需燃烧、基本无焦油等有害成分,同时能满足人体摄入一定尼古丁的需求。这一特征使得新型烟草制品在减害机理上存在“先天优势”,减害幅度较为明显,这已经得到了初步的证实。
因此,新型烟草制品的出现是必然的,而且它的发展将更多体现“更低危害”这一特征,推动烟草制品向对使用者更低害、对他人及环境无害的方向发展。
1、含烟
无烟气烟草制品是一种用来模拟或代替卷烟抽吸的小型设备,其基本原理是使用加热、超声等方式将含有尼古丁和香精成分的甘油或丙二醇溶液雾化,产生类似于卷烟燃烧的雾气,供人们吸食。
口含烟(即湿鼻烟、Snus)是目前世界上较为主流的无烟气烟草制品。是一种湿或者半湿的粉末烟草制品,可包装在一个类似茶叶袋、但比茶叶袋小的烟袋里,放在嘴唇后面与牙龈之间,可放半个至一个小时。最主要的市场是美国和瑞典。许多研究表明口含烟的危害性比卷烟的危害性低。
2、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
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也称为新型卷烟或者低温卷烟。它的主要特点是,利用外部热源加热烟草而不是点燃烟草以产生烟草风味气体。
根据研究结果,烟叶中尼古丁和多数香味成分在300-600℃即可从烟草中释放出来,并转移到烟气中,过高的温度反而会导致烟草香味成分热解转化为有害成分。因此,降低卷烟温度,不仅可大幅降低烟气有害成分,同时多种香味成分所受的影响相对较小(甚至可能增加)。如果把卷烟的加热温度控制在600℃以下,使烟草受热但不燃烧,烟气中的多种有害成分将有望大幅度降低,这为低危害卷烟的研发提供了理论依据。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由此应运而生。
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按照加热源的不同,可分为三种类型:电加热型、燃料加热型和化学加热型。
燃料加热型,即以外加燃料为热源,加热烟草物质,产生含有尼古丁的烟雾。
理化反应加热型,即利用理化反应产生的热量为热源,加热烟草物质,产生含有尼古丁的烟雾。
由于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的加热温度远低于燃烧温度,因此能有效降低烟草高温燃烧裂解产生的有害成分,使主流烟气的化学组分释放量大大降低。与常规卷烟阴燃的方式不同,它在抽吸间歇时烟丝处于不加热状态,因此侧流烟气和环境烟气也大幅度降低。而其吸食方式与传统卷烟基本类似,消费的核心原料仍然是烟草,能最大程度保持烟草风味,同时也有利于专卖监管。
目前而言,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的存在主要是作为传统卷烟的补充形式,在短期内暂不会全面取代传统卷烟。其在感官口味、使用体验、制造工艺以及风险评估等方面依然还有很多的路要走。但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的危害更小,且能最大程度保持香烟风味,如果能发挥自身的特色,在技术上取得有效突破,将会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认可。随着受众群体的逐步扩大,更富创新性和时代感的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产品必将深刻改变着烟草行业的现有格局,成为全球烟草市场新的增长点。
3、电子烟
电子烟是一种用来模拟或代替卷烟抽吸的小型设备,其基本原理是使用加热、超声等方式将含有尼古丁和香精成分的甘油或丙二醇溶液雾化,产生类似于卷烟燃烧的雾气,供人们吸食。
电子烟利用加热烟液的方法代替了卷烟的燃烧烟草过程,在释放香气与烟碱的同时,其焦油与其他有害成分的释放量与传统卷烟相比大幅降低。电子烟对发烟原理的创新是烟草制品降焦减害技术的一次跨越式提升。
大多数电子烟有着类似于卷烟的外观,其抽吸方式也和卷烟基本一致。由于电子烟不需要点火,不产生烟灰,也没有让人不适的二手烟气,所以电子烟的操作更加方便,使用场所更广,对周围人群的影响更小。
最早的电子烟相关专利可以追溯到1963年美国人Herbert A. Gilbert,在他的专利"一种没有烟的非烟草卷烟"(A Smokeless Non-tobacco Cigarette)中提到了加热尼古丁溶液产生蒸汽用来吸入的方法。40年后的2003年,"如烟"的发明人韩力重新提出了一种雾化尼古丁的稀释溶液,产生类似烟气的装置,并将其商业化。2004年,"如烟"电子烟作为戒烟产品在中国市场上出现,并在第二年开始出口国际市场。
在电子烟的发展初期,由于在雾化技术和烟油配方上存在较大的质量问题,市场接受程度一般,在2007年一度销声匿迹。到2010年,随着产品不断成熟、全球控烟力度增大,国外电子烟品牌逐步开拓了美国等地的消费市场,电子烟重新进入大众视野,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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