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第一次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朋友来说,总是会遇到很多问题。比如说办理烟草许可证需要准备什么资料,烟草许可证丢失了,应该怎么处理,针对这些问题,小编就为大家总结介绍了相关知识,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没有工商营业执照也能申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现在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不需要提交工商营业执照了,是不是没有工商营业执照也能申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规定,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是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前置条件。《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相关工作的函》(国烟法〔2019〕130号)确认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提交的申请材料工商营业执照系证明事项。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国家烟草专卖局决定从该申请事项材料中取消,改为通过网络核验相关信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以上规定只是取消了该事项的一份申请材料,并没有改变该申请事项的法定条件。在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时,申请人应当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的有关信息(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工商登记码、负责人姓名、经营场所地址等),方便烟草行政管理部门通过网络核验。
零售许可证遗失是否要在当地报刊发布遗失声明
二、烟草许可证出现遗失怎么办
如果烟草许可证出现遗失,该如何处理?是否需要在当地报刊发布遗失声明?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十一条规定:“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申请类型包括新办申请、变更申请、延续申请、停业申请、恢复营业申请、歇业申请、补办申请等。”第十七条规定:“持证人在有效期内遗失或者损毁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应当及时提出补办申请。”
第二十三条规定:“申请人提出除新办申请外的其他类型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表;(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变更许可证的,还应当提交与变更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根据上述规定,您刚延续的许可证遗失了,只需要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即可,不需要在当地报刊发布遗失声明,补办时也不需要提交刊登的遗失声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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