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快递中发现香烟货品该如何处理?
答:
根据《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无准运证的,承运人不得承运。本案中,托运人无合法有效的准运证手续,快递公司作为承运人不得承运。
《快递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规定验视内件,并作出验视标识。寄件人拒绝验视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收寄。交寄验视是物流寄递企业收寄货物时的必经程序,也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强制性义务。快递公司作为承运企业,应依法履行收寄验视义务,对收寄过程中发现寄件人交寄国家禁止寄递的物品时,应当拒绝收寄。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承运人明知是烟草专卖品而为无准运证的单位、个人运输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10%以上20%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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