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卷烟经营者,不能因为生意忙碌而对安全管理掉以轻心,日常经营中,除了做好防抢、防盗、防调包等工作外,还要注意那些前来敲诈的“李鬼”们。
一、胆大妄为,冒充联合检查组
一个周末的早晨,广西桂林市临桂区某烟酒店老板周东联独自一人守店。一辆越野车在店门前停下,车上下来三四个人,走进周老板店里,自我介绍说是临桂区联合检查组,由消防、质检几个部门组成,要在店里例行检查。为首者与周老板交谈的工夫,两名“检查人员”快步走到货柜前拿起卷烟查看。周老板见状连忙阻止:“你们这里有烟草专卖局的执法人员吗?请出示证件再检查我的卷烟。”其中一人递过来名片,自称是临桂区烟草专卖局领导,由于不是基层执法人员所以没有检查证,还说周老板若不相信可以打电话核实。周老板没有理会,再次要求在场所有人出示证件,并说对面街就是烟草专卖管理所,里面有人值班,他可以叫专卖员前来核实。这伙人听闻,支吾了几句便扬长而去。
分析:这个“联合检查组”假冒的可能性极大,特点主要有三:一是假冒联合检查组,这样不仅名头大,而且“检查”的范围广,便于实施偷盗、调包或诈骗作案。二是此类不法分子多在周末或节假日出现,此时政府及行政机关处于假期,可避免“李鬼”遇上“李逵”。三是基本都乘坐机动车辆,一旦被识破或遇到店主报警,便于逃逸。所幸周老板平日常参加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了解有关部门的执法程序,面对“不亮证”的执法行为已有所怀疑,其严正的态度更让不法者心虚。
二、假意卷烟“促销”,试图推销假烟
一个冬日的下午,桂林市茶洞乡某村正在举行宴席,人来客往好不热闹。席间,出现了两名身上印着某卷烟品牌外套的人,自称是某卷烟工业企业的工作人员,下乡进行年末促销活动。在向众人递烟打招呼并分发了一些宣传单后,二人便拿出一些卷烟现场兜售,并称是厂家直销。在村里开杂货店的李树勤也在现场,觉得二人可疑,卷烟来路不正,便悄悄拨通了辖区烟草专卖员的电话。专卖员告诉李老板,卷烟工业企业工作人员不会举办这样的促销,更不可能在宴会现场售卖卷烟,建议他先用手机对可疑人员与卷烟进行拍照,等执法人员赶来。察觉到李老板用手机拍照,两名“工作人员”赶忙离开,其遗留在现场的两条卷烟后经专卖人员初步鉴定,均为假冒卷烟。
分析:两名所谓的“卷烟工业企业工作人员”无疑是兜售假冒卷烟的不法分子,其行骗主要特点如下:一是选择村上办理红白宴席的机会,这样的场合消费人群相对集中,购买能力较强,便于行骗敛财。二是假冒卷烟生产厂家工作人员,骗取信任后,以所谓厂家直销的低价噱头吸引不明群众,借机贩卖假烟。
三、假冒专卖员,收取“证件管理费”
一天下午,桂林市临桂区四塘镇某烟店老板廖玉林正在打扫卫生,进来两名“烟草局专卖员”,声称要进行店内营业证件检查。一人拿出证件飞快地在廖老板眼前晃了晃,要求他提供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查看。接过零售许可证后,来人告诉廖老板,他的零售许可证还有一个月到期,现在他们上门进行年检服务,只需要缴纳350元即可当场办理延续服务,否则将会“很麻烦”。廖老板开店十多年,比较有经验,当场予以拒绝。这二人见廖老板态度坚决,扬言回去之后对他进行处理,然后气呼呼地离去。事后廖老板到邻近几家店铺打听,发现好几家店都被这两名“专卖员”光顾过。他们均以检查证件为名,索要相关“年检费”“变更费”或“新证办理费”。在与当地烟草专卖管理所进行联系核实后,证实这二人为流窜行骗的不法分子。
分析:不法分子冒充烟草专卖管理人员行骗近年在各地屡见不鲜,但不针对卷烟,而通过许可证件进行欺诈的事例尚不多见。其特点主要是骗子对烟草专卖管理及卷烟经营业务有一定了解,知道一些许可证期限、范围及使用上的要求。如果经营者平日对于许可证等证照疏于管理,则有可能成为不法分子行骗的目标。比如许可证过期或即将到期、未办理相关信息变更、许可证有污损、未亮证经营等等。
卷烟经营者除了要提高意识,拒绝各种诱惑外,还要胆大心细,锻造火眼金睛。特别是要对各类打着“某部门工作人员”的可疑分子提高警惕。如遇此类人员进店检查,必须坚持查看其证件,验明身份后再接受检查,不要李鬼、李逵分不清。建议零售商户掌握一些法规、政策及经营卷烟业务的相关知识,比如任何一级执法部门进行检查均要出示证件并表明身份,如果觉得可疑可以直接联系该部门的驻地机构或上级部门,或拨打相关投诉举报热线。国家对烟草制品实行专卖专营,烟草工业企业不会直接对消费者开展所谓的“促销”活动,更不会上门兜售卷烟。要与烟草、工商、公安等执法部门保持联系,遇到突发情况,切忌“私了”解决,而要设法及时举报或报警,同时注意用视频、拍照或录音等手段固定证据,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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