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晖所接到来自下城区人民检察院的案件线索,称辖区内一家个体经营户在经营过程中向身着校服的学生销售烟草制品。文晖所执法人员立即对该线索予以高度重视,第一时间集中执法力量前往该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当日即对案件线索立案并启动调查程序。
经查实,经营户潘某在面对身着校服的学生时,明知是在校未成年人,没有拒绝学生购买烟草制品的要求,抱着侥幸的心理将烟草制品销售给在校学生。此外,潘某的经营场所内也并未按照《杭州市公共场所吸烟条例》的有关规定放置“吸烟有害健康”及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警示标牌。最终,潘某被处以1.5万元的罚款。
为巩固辖区内经营商户销售烟草制品的守法意识,履行好对经营户的监管职责,文晖所多次部署行动,以校园为中心点,在辖区内进行多点式网状专项整治行动。向经营户宣贯《杭州市公共场所吸烟条例》,发放并帮助经营户正确张贴、摆放标语和宣传海报等。
此外,针对部分经营户罔顾法律、为自身利益不惜损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文晖所刚柔并济,坚守底线,在引导经营户主动守法的同时用严格的执法措施筑起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高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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