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共场将要实施“戒烟”
杭州的医院,学校,电影院,公共场所要“戒烟”
谁来掐灭满大街那根根“烟枪”
一些很细节的操作问题修改完善后会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
中新浙江网3月25日电 作为今年的立法项目,杭州公共场所要“戒烟”。
昨日,市政府召开控烟条例立法会议,专题研究《杭州市控制吸烟条例(草案)》,草案提出,医疗,教育机构,影剧院,大型商场超市,公共交通工具等13类场所禁止吸烟;餐馆,宾馆以及部分娱乐场所,允许设置一定比例的吸烟客房或吸烟区;目前禁烟比较困难的场所,比如歌舞厅,演艺吧,酒吧则倡导禁烟。
然而,谁都知道,掐灭公共场所的烟头,不易。
每个条款是否具有操作性?如何缓解执法人员缺乏的问题?如何回答法不责众引发的争议?又如何防止条例成为一纸空文?
以上这些,都是杭州在立法过程中给自己出的“考题”。
在昨天的专题会议上,市领导,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教科文卫,民宗侨工委,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坐到了一起,提出不少好点子。这些焦点问题,都将在会后修改完善,条例还要向社会公示,听听大家的意见建议。为的都是让条例出台后更具操作性。
焦点一:执法者
草案提出,杭州市卫生局是控制吸烟工作的主管机关,本市各区,县卫生局负责本区域内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的监督和管理。
150∶6000,一道无法平衡的数学题
谁来盯住那支点燃的香烟?
控烟涉及公共场所量大面广,是新条例在执行过程中必须面对的问题。
草案提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是控烟的执法主体。而现状是,目前杭州市本级卫生行政部门编制为70人,下属卫生监督所为80人。
在2008年,某生活消费指南类网站公布的数据显示,杭州餐厅总数超过6000家。业内人士认为,这个数字只多不少,而这,仅仅是控烟所提及的一类场所。
想达到全面控烟,困难可想而知。
“如果有人劝我,那肯定当场把烟头掐掉了,可人一走,如果烟瘾又上来了,就继续点上。你看这一条街上有多少小饭店,咖啡店,人员流动这么大,难道叫管理人员一直跑来跑去?”
昨天中午12点,百井坊巷,正是就餐高峰,随意走进几家餐厅,几乎每四五桌中就有一个吸烟者。在被问到控烟话题时,一位吸烟者这样反问记者。
而在对十多位吸烟者的随机采访中,8成被访者表示,如果有人劝阻,当时会停止吸烟,但其中的6成人坦言,1小时内极可能点燃下一支烟。
机场候机室,一个成功控烟的场所
“机场候机室吸烟的人就很少,在控烟,禁烟方面,民航部门一直做得不错,我们在制定条例时,是否可以借用某些部门,经营场所的成功经验。”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重华认为,好经验都可以“拿”过来用。在条款逐条细化时,有一点很重要:是否有必要,能执行,能预见效果。
条例草案提出,工作场所的礼堂,会议室完全禁烟,而两人以上联合办公的场所则按要求设置吸烟区。条例草案对吸烟区的设置作了严格的规定和限制,即必须达到一定面积才能设置吸烟区。
“在现实生活中,吸烟行为很难取证。特别是在一些仅有几人,或几十人的小公司,小机构。”杭州市健康教育所的王定祥说,面对执法力量薄弱问题,条例一定要考虑禁烟,控烟范围设置的可行性,可操作性。
场所分类,一个可行的操作办法?
“执法人员少,监管场所多,合理分配人力很重要。不妨将现有执法对象分分类。比如,对一些自律强,有控烟内部规章的大企业,大商场,执法部门巡查频率少一点,转而集中力量对网吧,公共交通工具,小餐饮机构进行监管。”市贸易局相关负责人建议。
他说,光靠执法人员效果是很有限的,关键要能发动市民,舆论监督的力量。比如,执法部门可以在“禁止吸烟”标志中附上醒目的举报电话。
全民监督,破解执法难的问题?
“目前,卫生行政执法存在人员力量不足,难以满足大范围执法需要的问题,需要通过其他方式加以弥补。”杭州市卫生局局长陈卫强说,为此,草案提出,控制吸烟场所的经营者,使用者或产权所有者共同负有吸烟监督和管理的义务。鼓励群众与社会团体积极参与控烟工作。
焦点二:处罚谁
草案提出,在禁止吸烟的区域内,任何人不得吸烟或携带燃烧的香烟或烟斗。如违反,将由卫生行政部门处以200元罚款。
对在本单位禁止吸烟场所内的吸烟者,经营者,使用者和(或)产权所有者有义务劝其停止或者离开该场所,对不听劝阻者,可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对其进行处理。如经营者不作为的,可处以10000元罚款。
已经上菜了,顾客抽烟了怎么办?
自条例起草以来,罚款问题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大家认同,如果没有行之有效的处罚措施,“控烟令”很可能成为一纸空文。不过,对条例提出的“重单位轻个人”的原则,经营者也有话说。
“一次一万,力度也太大了吧。来的都是客,每一位顾客都是‘上帝’,让我们去制止顾客吸烟,真的很为难。”听到处罚措施,一些网吧,餐饮机构,宾馆的工作人员十分忧虑。
“控烟,我个人来说举双手赞成,因为我本来就不吸烟。但从经营角度来说,像我们这样的小店,就几张桌子,设置专门的吸烟室或者划分出吸烟区有些不现实。我们只能要求顾客出去吸烟。有些顾客不理解,难免得罪人,肯定会影响生意。再说要是已经上过菜了,你让他出去吸,人家一出去不进来了,我们的损失怎么办?”
百井坊巷一家海鲜店老板认为,这样会流失许多客源。
“如果法规是这么要求,我们肯定执行。关键是,如果我们出面阻止客人吸烟,但对方不愿意,甚至态度恶劣,怎么办?我们没有处罚权,难道打电话叫执法人员过来,把客人赶出去?”
外婆家一位吴姓负责人说。
探索一套有效执法的方式
遇到“刁蛮”烟迷,刚劝阻过,没过几分钟他又点了起来,这时候执法人员走了进来,这样算是不作为吗?网吧人员不够,管了这头顾不了那头怎么办?
“一定要在操作模式上下功夫,研究出一套执法的具体操作方式。在一对一执法难的情况下,执法人员可以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拉网式检查,并对过程全程跟踪。”副市长陈小平说,条规出台后执行力很重要,如果没有人执法,没有人劝阻,会影响法律的权威性。
此外,考虑到接受控烟,禁烟机构规模不一,存在多种情况,讨论建议,在对单位罚款的力度上,设置一定弹性。
处罚非目的,控烟靠大家
“控烟并不是一两个部门就能管理的问题,而是应该聚集社会各种力量。”浙江大学医学院控烟研究所主任杨廷忠教授说,条例制定的处罚标准不是目的,而是要通过严厉的处罚,使得包括经营者,吸烟者感觉到控烟的力度和氛围,形成日常管理和执法体系。在新加坡,香港等地处罚力度更大。
“连坐”是为了督促监管
“这个处罚力度,是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市民的承受能力制定的,同时也起到警示和惩戒作用。”陈卫强说,条例对吸烟者进行了严格界定,比如,禁止吸烟区域携带燃烧的香烟或烟斗均为违法者。之所以将经营者和所有者也囊括其中,是考虑今后处罚对象应重单位轻个人,这样既能充分发挥禁烟场所经营者的监管作用,又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卫生行政部门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
除了劝导,我们还能做些什么?
在立法制定“硬杠杠”的同时,关于控烟的一系列“治本”措施,也在酝酿中。
-“重点人群”控烟
降低青少年,女性吸烟率。率先在公务员,医生,教师中开展控烟工作。政府机关率先垂范,加大控烟力度,把控烟工作列入政府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明确奖惩措施。
-无烟草广告城市
拒绝香烟广告和香烟厂商赞助,开展以吸烟与健康为主题的科学知识教育,促进人民保健的生活方式,形成反吸烟的强大舆论压力。
-戒烟门诊
许多烟民不打算戒烟,是因为未获得卫生服务提供者的戒烟建议和帮助,有关戒烟方法的知识也非常有限,尝试戒烟者仅为10%。建议加强该类组织机构的建设,依托遍布城乡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为市民提供便捷的戒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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