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将在明年底公共场所全面控烟
中国吸烟网讯:4月16日,德州市控烟宣传活动正式启动,《德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方案》同步下发。
自今年1月份开始,我国在所有室外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工作场所完全禁止吸烟。这项要求,有利于提高全民健康质量。当前,德州市部分市民对吸烟的危害认识不足,公共场所吸烟现象仍然很严重。在此背景下,德州启动实施了此次控烟活动,旨在全力保障公民健康,提高环境卫生质量,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此次控烟行动自今年4月16日起至2012年12月结束。活动期间将加大控烟的社会宣传力度,各级各部门积极开展“德州市无吸烟单位”创建活动。具体分4个实施步骤:4月16日至3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通过制作控烟宣传牌,控烟标志,宣传画册等进行社会宣传,各地,各部门将制定控烟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相关规章制度;5月至12月为组织实施阶段,控烟场所明显位置将设置禁烟标志,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在公共场所全面控烟,举办控烟监督及检查人员培训;2012年1月至5月为巩固提高阶段,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会议室,活动室等公共场所持续保持设置禁烟标志和禁烟制度,并确定专门检查员负责禁烟工作,确保全面落实控烟措施;2012年6月至12月为验收考核阶段,各级各部门将积极开展申报创建“德州市无吸烟单位”活动,其中,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各中小学校于今年10月至11月申报,其他单位于2012年6月至8月申报。
各地,各部门,各单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和管辖区内公共场所控烟工作的实施。在车站候车室,售票厅,公共交通工具内;医疗机构;商店(场),书店,邮政,电信,金融,证券,保险等行业的营业场所;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图书馆;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办公区域,教室,实验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影剧院,歌舞厅,网吧和室内体育公共活动场所;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礼堂,会议室;其他控烟的公共场所要全面控烟。至今年底,全市医疗卫生单位要100%建成“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至2012年底基本实现我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单位公共场所控烟工作目标。此外,我市还将控设烟草广告。禁止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等媒体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在各类等候室,影剧院,会议室,体育比赛场馆等公共场所及户外设置烟草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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