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医疗系统将在2011年实施禁烟
在第23个世界无烟日即将到来之际,黑龙江省决定在全省医疗卫生系统创建无烟单位。2011年底,实现全省医疗系统全面禁烟的目标。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防止接触烟草烟雾准则》及卫生部要求,到2010年,我国至少有50%的医疗卫生机构建成无烟单位,自2011年1月起,我国应当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公共场所完全禁止吸烟。
据此,黑龙江省卫生厅决定,到2010年底,全省所有卫生行政部门都要建成无烟单位,50%以上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建成无烟单位。到2011年底,实现全面禁烟目标,省内地方所有卫生行政部门和军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均建成无烟单位,实现全省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目标。
此外,黑龙江省卫生厅要求,到2011年底,地方所有三甲医院和全省军队,武警系统均要建立戒烟门诊,为吸烟者提供戒烟服务。建立比较完善的禁烟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和创建无烟单位评估体系,加强全省无烟单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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