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提禁烟建议:办公楼和饭店也应成为禁烟区
今年的政协会上,赵玮委员提交了一份议案:即扩大市内公共场所禁烟范围,办公楼和饭店首当其冲。
提案中,赵玮委员提到,从2000年起,烟台市政府就颁布了《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凡在公共场所吸烟,或未履行禁烟职责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将被重罚。这个规定指定的禁烟场所包括:影剧院和音乐厅的观众大厅,录像放映厅,游艺厅,歌舞厅,音乐茶座,室内体育馆的比赛厅;图书馆的阅览室,博物馆,美术馆和展览馆的展示厅;2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店经营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及等候室;医疗机构的候诊室和室内教育活动场所,托幼机构的幼儿活动场所;会议室等,但没提办公楼和饭店。
赵玮委员认为,正是因为办公室,饭店等场所没有明文规定不许抽烟,被动吸烟者保护个人权益时遭到非常尴尬的局面:上班或会见时,总不至于领导,同事,客户抽烟就不工作了吧?参加宴请时,总不至于本桌或邻桌有人抽烟就不吃饭了吧?所以,他建议市政府相关部门完善相关规定,增大在办公楼和餐饮场所的控烟管理力度,加大宣传力度,使被动吸烟者能依照规定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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