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沂市民李女士偶然发现,上初一的儿子放学回家后嘴里一直叼着一根棒状物,深吸一口还能喷出烟雾来。李女士询问得知,这是一周前刚刚在学 校风靡的一种“水果味电子烟”。“这根本就是在错误地引导孩子学习吸烟嘛!”李女士不无担忧地表示。22日,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调查。
记者调查
受访中学生大多买过或“抽”过“电子烟”
商家所售种类繁多,均是“三无”产品
22日上午,记者来到市区红旗路与新华路交会处的临沂第六中学和胜利小学,在校门口附近文具店内发现了水果味电子烟的踪迹。“已经断货三天了, 买的人太多了。”一文具店老板告诉记者,这种水果味电子烟从一周前开始在学校周围的商店售卖,一开始大家都不敢进太多,没想到销量非常好,已经脱销了。
几经寻找,记者在另一家商店买到了一支电子水果烟。“要不是因为掉在地上被人踩坏了外包装,连这个也剩不下。”该商店老板介绍说,这两天很多人来找,但都没有货了,“估计有两百支,也能卖出去。”最终,店老板以7元的价格便宜卖给了记者。
记者随机采访了多名初中生,基本都表示曾买过或从其他同学那里“抽”过几口电子烟,“就是各种水果味,但大多是一次性的,据说抽500口就不能用了。”当记者追问,老师是否制止他们购买这种电子烟时,他们笑称因这种烟在校园刚刚流行,老师还不知道。
除了这种一次性的水果味电子烟,记者还在几家商店发现了可充电更换滤嘴的永久性电子烟,售价在30元,比一次性电子烟贵一倍。“还是买这个合算,可以充电,用的时间长,很多学生买这个。”一店老板向记者推荐。
记者仔细观察了买到的这两款电子烟,水果味一次性电子烟连商品名称都没有,而独立包装的永久性电子烟虽然看起来“高大上”,但也是实实在在的“三无”产品。“这不是真的烟,不含尼古丁,没有危害的。”老板告诉记者,孩子可以安心使用。
记者分别尝试了一下这两款电子烟,轻轻一吸,便可吞云吐雾,真有种吸烟的感觉,并伴有一股浓浓的水果味。
记者搜索多个购物网站发现,电子烟在网上卖得异常火爆。由于未成年人缺乏自律意识,对新奇事物有强烈的好奇心和模仿心理,因此这种电子烟很可能会导致一些中小学生染上吸烟的不良习惯。
律师说法
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状制品涉嫌违法
那生产售卖这种“电子烟”是否违法呢?《烟草专卖法》相关条款指出,烟草专卖品仅包括卷烟、烟丝、滤嘴棒等,尚无“电子烟”这一产品。记者就此咨询了沂蒙晚报法律顾问彭海。
“首先要确认这些商店是否证件齐全属合法经营,如果电子烟相关产品确属‘三无’产品,那销售就涉嫌违法。”彭律师告诉记者,2006年,我国签 署加入由世卫组织批准发布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其中明确规定“禁止生产和销售对未成年人具有吸引力的烟草制品形状的糖果、点心、玩具或任何其他实 物”,因此生产和销售烟草状玩具给未成年人涉嫌违法。
“学校和家长都应引起重视,积极正面引导孩子,远离电子烟。而售卖商家更应该加强自律,停止售卖此类产品。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强监管,还孩子们一个洁净的学习生活空间。”彭海律师表示。
链接新闻
市面上的电子烟到底有无危害?
世卫组织曾于2008年9月就“电子烟”发表公开言论,称尚未掌握科学证据证明电子烟是安全有效的戒烟工具。
云南省健康教育所控烟办主任赵白帆表示,目前,无法确定市场上不同厂家生产的电子香烟中的化学成分含量,如果浓度过高则会对人体产生严重的不良后果。
瞅瞅世界各国对电子烟的态度
●全面禁止的国家
目前,电子烟在加拿大、挪威、瑞士、土耳其、美国、澳大利亚和巴西、阿根廷等国家已经被禁止使用。这些国家的卫生部门认为,电子烟不像制造商宣 扬的那样健康无害,它们含有一定量的致癌物质和尼古丁,应禁止出售和消费。美国医疗卫生机构疾控中心提醒:在年轻人中,包括那些从不吸烟的年轻人中,电子 烟要被准确定位,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
●相对禁止的国家:
欧盟委员会曾在修改《欧盟烟草产品指令》时提议,电子烟如同有助于吸烟者戒烟的尼古丁口香糖、膏药一样,应归类为药品,对被批准为医药产品的电 子烟的尼古丁含量实施限制。德国汉诺威出台了禁止在公共办公场所和汽车中“吸”电子烟的规定,意大利和法国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记者 范彩霞)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发布者:实习编辑,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dbykq888.com/dianziyan/zixun/6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