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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应全面禁止香烟广告

  2015年03月23日 07:32:54来源:人民法院报

  烟草广告是否该全面禁止之争,实质是健康至上还是利益至上的争论。希望烟草广告能在此次修订中被全面禁止,不留缝隙。

  近日,有媒体通过对2243人进行的调查显示,55.5%的受访者表示,广告法应全面禁止烟草广告,71.0%的受访者对现阶段社会控烟状况不满意。

  据悉,全国人大对广告法修订草案已进行两轮审议,不久前公布的广告法二审稿基本采纳“严格限制”,规定烟草广告可以在烟草制品零售点的店堂内发布。控烟专家认为,这是给香烟广告留下口子。

   据了解,广告法对烟草广告是“全面禁止”还是“严格限制”的修订,存在着明显争议,国家卫计委表示,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规定,应全面 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另一种声音认为目前应选择“严格限制”烟草广告,“全面禁止”将有损300多万户烟农、60多万烟草从业人员、540多 万户烟草制品零售商的利益。

  烟草广告是否该全面禁止之争,实质是健康至上还是利益至上的争论。很显然,“严格限制”是为了保护烟草行 业的巨额利润。烟草危害百姓健康是不争的事实,但又是当今利润率最高的行业之一和政府财税贡献大户,甚至成为少数地方支柱产业,全面彻底封杀烟草广告,势 必牺牲烟草业的巨大利益,故反对的声音异常强烈。

  但若给香烟广告开口子,则负面效应大矣。首先有损国际责任与国家形象。中国是《世界 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缔约国之一,缔约国的责任与义务主要有两条:一是在公共场所室内实行全面禁烟;二是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目前绝大多 数缔约国普遍做到了“两禁”,然而10余年过去,中国不仅未能做到公共场所室内禁烟,甚至连全面禁止烟草广告还在犹豫不决,步履艰难。

  其次,可能会导致限制烟草广告功亏一篑。目前全国烟草零售点有540多万家,烟企正在把售烟点作为最后一块广告阵地,如果不全面封杀香烟广告,预留口子,就很难控制烟草广告的渗透。

  目前广告法的修订尚在讨论中,未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最终表决。笔者希望烟草广告能在此次修订中被全面禁止,不留缝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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