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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9月1日施行 禁发烟草等广告(图文)

红网长沙8月29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潘锦)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广告也要讲导向!日前,《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6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8月29日,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召开贯彻实施《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座谈会,省委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红网、新湖南、芒果TV和爱尔眼科等单位代表参加会议。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金冬出席会议并讲话。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是中国首部全面规范互联网广告行为的部门规章,明确了互联网广告的概念和表现形态,明确了互联网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设计、制作、发布互联网广告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了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义务,明确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互联网广告的职责职权,明确了违法发布互联网广告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还规定了互联网广告活动中的各种禁止性行为,比如禁止利用互联网发布处方药和烟草的广告,不得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未经允许,不得在用户发送的电子邮件中附加广告或者广告链接等。

参会的互联网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纷纷发言或表态,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红网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刘建剑介绍了红网的广告经营状况和模式。他说,红网是党网,是媒体,而不是一个简单的互联网平台。媒体和互联网平台的运营成本是不一样的,媒体的影响力来自于内容,运营成本要比一般互联网平台高很多。红网在保证收入规模和确定经营模式的时候,会把广告客户定位于湖南和外省的大型品牌公司。《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施行后,红网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发布广告内容和形式。

爱尔眼科公司代表彭志坤说,以往,在互联网投哪些广告、怎么投,心里不是太有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得非常及时,为公司以后投放互联网广告提供了行动指南。

芒果TV代表易柯明表示,将做《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坚定的恪守者和忠实的实践者,以后发布广告将更加注重工商法制和用户体验,并根据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不断改进工作。

2015年,中国广告经营额为5900亿元,其中,数字广告经营额达到1589亿元,已超越电视等传统媒体占据中国广告营业额分类排行的首位。在互联网广告取得巨大进步的同时,整个行业也出现了不少问题。一些互联网广告主唯利是图,虚假违法广告层出不穷;一些广告发布者和经营者没有起到“守门员”的作用,审查流于形式,审查标准过低,广告违规现象屡禁不止,使消费者切身利益遭到严重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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