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据悉,电子烟是模仿卷烟的电子产品,外观、烟雾、味道、感觉、卷烟差不多。2003年,中国人发明电子烟,2004年将其产业化投入市场。近期,深圳举办的“CECMOL 电子烟高峰论坛”,云集电子烟行业上下游领军人物,美国、加拿大以及欧洲等电子烟巨头、专家等从政策、技术、产业、市场等方面硏讨电子烟行业发展现状、技术创新以及未来展望,此举引起我国控烟人士的高度关注。
打着“戒烟、更健康的电子烟”的中国电子烟前景如何?
中国电子烟资讯消息:电子烟行业协会日前在深圳举办“CECMOL 电子烟高峰论坛”,这是首次以电子烟发展为主题的行业论坛,电子烟行业上下游领军人物,美国、加拿大以及欧洲等电子烟巨头、专家等从政策、技术、产业、市场等方面硏讨电子烟行业发展现状、技术创新以及未来展望,此举引起我国控烟人士的高度关注。
打着“戒烟、更健康的电子烟”的中国电子烟前景如何?我国是否会规范电子烟的监管?科技日报记者就此采访了专家学者。
电子烟产业发展如火如荼
电子烟是模仿卷烟的电子产品,外观、烟雾、味道、感觉、卷烟差不多。2003年,中国人发明电子烟,2004年将其产业化投入市场,后来,逐渐流入欧美等国。
中国是电子烟的发明者和主要生产地。2008年,“如烟”在国内外销售收入达2.78亿港元。但由于电子烟产品很容易被仿造,因此,电子烟质量良莠不齐,我国电子烟市场处于无序的竞争状态,一些劣质产品搅乱了整个市场。
近几年,电子烟在美欧等国迅速崛起,国际烟草业巨头英美烟草、帝国烟草、罗瑞拉德烟草、雷诺美国烟草、菲莫美国等烟草纷纷进入电子烟市场。规模不大的电子烟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出现。2013年,全球电子烟销售约30亿美元,美国市场每年成倍增长,预计到2030年电子烟销售将增长17倍。一些国际大烟草公司正在电子烟上投入巨资。
近几年,我国电子烟产业也迅速发展,全球大部分电子烟产品或其配件产自中国,2013年,中国电子烟销售额约为15亿元。
为了促进我国电子烟市场良性长久发展,电子烟产业内人士希望规范电子烟行业,进行研发,并建立烟油质量标准。
我国国家烟草专卖局以前反对电子烟,2013年起转而支持电子烟。“把握国际烟草市场发展趋势,高度重视加热不燃烧卷烟、电子烟、口含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研发,并将其作为关系行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全局性、长远性重大课题”,今年,国家烟草专卖局组织8家省市中烟公司开展电子烟研发。
对“身体无伤害”缺科学依据
最初,电子烟是为了戒烟、降低卷烟的毒害而发明,但吸电子烟是否真的会戒烟、降低毒害?这成为近几年全球控制烟草专家们的重要课题。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杨杰研究员告诉记者,“电子烟的毒素比普通卷烟低,但这并不代表电子烟对健康无害。”电子烟里含有尼古丁,单纯吸入尼古丁有健康风险。尼古丁烟草的致瘾成分,可促成心血管疾病,它不是一种致癌物质,但可以起到“肿瘤启动因子”的作用。恶性疾病和神经退行性疾病的一些基本生物学问题涉及尼古丁。有足够的证据说明胎儿和青少年接触尼古丁可能会对大脑发育产生远期后果。
吸电子烟能排放微颗粒物和超细颗粒物、尼古丁以及致癌物;排出的细颗粒物和超细颗粒物与传统卷烟相似,但多数为超细颗粒物。因此 ,电子烟不能消除二手烟对不吸烟者的健康影响。杨杰认为,“对于传统卷烟二手烟雾的零容忍也适合电子烟。”
目前没有科学证据证明电子烟达到了戒烟目的,也没有对电子烟的戒烟效率科学评价的研究。将电子烟作为一种有效的戒烟方法证据有限,目前不能得出结论。电子烟的使用可能有助于使一些吸烟者从卷烟完全转向使用电子烟。
国际防痨和肺部疾病联合会中国办公室主任甘泉认为,目前电子烟市场营销快速发展,公众对于电子烟的知晓率和使用率迅速提高;目前没有政府机构对电子烟制品进行过评价、没有批准电子烟用于戒烟。“如果真想戒烟,我们鼓励吸烟者使用一系列已获政府机构认可的疗法戒烟。”
监管处于“三无状态”
目前电子烟的安全性尚缺乏有力的科学证据。各国政府对电子烟的态度和政策存在很大差异:有的国家认为是一种消费品,有的国家则认为是一种药物,而在一些国家,它被认为是烟草产品。对它的政策,也各不相同,有的国家支持,有的国家禁止,有的国家则进行适当的管制,有的国家至今未表态。
据记者了解,目前加拿大将电子烟当成药物进行监管;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已经考虑将含有尼古丁的电子烟以药物身份进行监管。世界卫生组织和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对电子烟的使用等问题进行研究,最终将对电子烟作为“烟草产品”或药物的定性并完善监管制度和手段。
目前全球大部分电子烟产自中国,但我国相关机构尚未明确表态,也没有采取管控措施。目前中国电子烟处于“三无”状态,无产品标准、无质量监管、无安全评价。
中国电子烟产业向何处去?不仅电子烟内业人士有疑惑,我国控烟人士也充满忧虑。
国际防痨和肺部疾病联合会9月初发表声明,支持对电子烟的生产、营销和销售进行监管,并认为监管的首选方案是将电子烟作为药品进行管控;如果无法将电子烟作为药品管控,在研究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建议考虑全面禁止电子烟的广告、促销和赞助;禁止将电子烟作为戒烟手段推广;禁止在零售店展示电子烟;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禁止在电子烟和其液弹中使用对儿童有吸引力的口味添加剂;在电子烟及一次性电子烟的包装和标签上标明其所使用的添加剂、尼古丁的含量以及健康警示标签;禁止在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上使用电子烟;建立电子烟液弹的消费者安全标准,确保生产工序的一致性,并对其尼古丁含量设定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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