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作为一个新兴的烟草替代品,监管政策是其发展过程中极为关键的一个变量。因此世界上不同国家不同地区对于电子烟的监管情况不尽相同,这也导致了电子烟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不同现状。
纵观世界各地,电子烟的监管思路主要有两种,一是归为烟草,一是归为医药。但不管是烟草还是医药其监管强度都很强,而目前大多数欧美国家,即电子烟的主要市场都将其作为烟草类或医药类进行监管,亚非国家则处于监管空白,近似于消费品类监管。
而电子烟的监管在我国几乎处于空白状态,既不属于药品、医疗器械,也没有正式归入烟草。虽然电子烟的强制国家标准已获批准,预计2019年10月前将正式出台。但目前还依然处于空白状态。不过参考北美及欧洲等电子烟成熟市场的监管标准,未来很可能以尼古丁为标准界定电子烟生产、销售、使用。
各国电子烟监管情况
按照各国对电子烟的属性定位及是否禁止销售和使用的差异,可将电子烟的监管方式分为五类:即视为烟草制品进行监管、视为医药产品进行监管、视为普通消费品进行监管、禁止销售、禁止销售和使用。已出电子烟监管法规的国家或地区中,将电子烟视为烟草制品进行监管,或者禁止含尼古丁电子烟销售的占大多数。烟草消费大国中,中国与俄罗斯皆视其为普通消费品,并没有额外的监管法规,美国及部分欧盟国家将其视为烟草制品管制,印尼与日本则禁售含尼古丁的电子烟。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对于蒸汽型电子烟出台了全面详细的监管政策,监管力度十分严格;日本对于蒸汽型电子烟(VAPE)和加热不燃烧(HNB)产品分开监管,对于蒸汽型电子烟的监管极为严格,禁止未经许可在液体中添加尼古丁,对于含有尼古丁的蒸汽型电子烟的进口、销售、制造、广告等需要申请并取得相应的许可,目前日本市场暂无获批的含尼古丁蒸汽电子烟,非尼古丁蒸汽型电子烟则不受监管。
欧盟TPD将所有含有尼古丁的产品纳入电子烟管理范畴,同时要求新型烟草产品制造商在其产品进入市场前,须向有关机构进行申报,并于每年向有关机构提交年度报告,针对电子烟的销售等情况进行汇报,并要求电子烟烟油中尼古丁含量不得超过20mg/ml,烟弹中烟油容量不得超过2ml,烟弹补充瓶不得超过10ml 的容量,产品包装上须有防儿童接触标识,且防篡改及泄漏,并标注健康警告,包装禁止进行广告和促销等用途。
南美、中东及亚洲部分地区的电子烟市场仍未开放:巴西、阿根廷、伊朗、沙特阿拉伯、新加坡、泰国等国家对于新型烟草产品的监管力度极为严格,禁止电子烟产品的销售、分销及进口。
那些禁销电子烟的国家和地区
据英国《每日邮报》报道,禁电子烟名单上的国家和地区包括印度、菲律宾、黎巴嫩、柬埔寨、越南、阿根廷、奥地利、比利时、埃及、泰国、巴西、新加坡、加拿大、新西兰、日本和中国香港,这些国家和地区有的是全面禁止,有的是部分区域禁止或有条件禁止。同时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于违反规定的处罚也不相同。比如,在菲律宾的公共场所抽电子烟可面临最高4个月监禁,在印度有些地方违反规定则可能入监3年。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下部分限制销售电子烟国家的相关规定。(未有信息的国家不做统计)
澳大利亚:部分许可,禁止含尼古丁电子烟。但遵守以下规则获得含尼古丁的电子烟是合法的:从医生或企业医疗服务处获取尼古丁处方;从值得信赖的国际网站或经批准的澳大利亚复合药房订购含尼古丁的烟油;如果进口尼古丁烟油,请确保符合TGA(药物管理局)个人进口计划的要求。
比利时:部分许可,禁止含尼古丁电子烟。
丹麦:部分许可,禁止含尼古丁电子烟。
芬兰:部分许可,无尼古丁烟油和电子烟设备都可以在芬兰销售。含有尼古丁的烟油符合“药品法”的要求,在这个国家没有销售许可证。但是,芬兰当局已经决定,尼古丁含量低于10毫克的尼古丁烟弹和每瓶尼古丁含量低于0.42克的烟油可以合法地从其他国家进口供私人使用。
匈牙利:部分许可,出售含尼古丁的烟弹是合法的,但限制瓶装容量最多10毫升,并且只能在官方的国家烟草商店出售。禁止向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士销售电子烟。匈牙利是尼古丁替代品方面限制最严格的国家之一。
日本:部分许可,含有尼古丁的电子烟被禁止使用,因为它们被归类为无证医疗产品。同时日本是全球最大的HNB产品销售市场。
挪威:部分许可,电子烟和无尼古丁烟弹可以出售,电子烟的销售和使用是合法的,但尼古丁烟弹只能从其他欧洲经济区成员国(如英国)进口供私人使用。禁止一切营销广告。禁止向18岁以下的人出售。
南非:部分许可,电子烟和无尼古丁烟弹可以出售,但含有尼古丁的烟油是被禁止的。电子烟产品划归到烟草管控范围之内,这意味着市场推广和销售中面临严格限制。HNB产品开始在销售。
瑞典:部分许可,电子烟和无尼古丁烟弹可以出售。
克罗地亚:广告受到限制,所有公共封闭场所均禁止使用电子烟,电子烟被归类为烟草制品。所有公共建筑都禁止使用电子烟,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
葡萄牙:限制销售含尼古丁的烟弹。
土耳其:对电子烟的监管不一致。销售并未完全被禁止并且有很多在线商店。
马来西亚:含有尼古丁的电子烟被认为是非法的,槟城州、吉打州、柔佛州、吉兰丹州和丁加奴州已经完全禁止使用电子烟。马来西亚政府正在拟定新立法,以规范电子烟。无尼古丁电子烟行业标准已颁布,电子烟烟油的生产在当地很繁荣。
我国部分地区控烟条令
2018年8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此通告对电子烟的销售管理标准与卷烟一致。2019年1月1日,最新修订的《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正式实施,电子烟和普通卷烟一样被列入禁烟范围。2019年6月26日,《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正式将电子烟纳入控烟范围。
由此可见,我国开始打造健康、规范的电子烟环境,且电子烟产品未来可能会被作为烟草制品管制。虽然作为烟草制品管制会对电子烟带来一定限制,但是销售场景的丰富以及产品质量的提升,将有助于产品在烟民中的逐步渗透。
纵观世界各地,电子烟的监管思路主要有两种,一是归为烟草,一是归为医药。但不管是烟草还是医药其监管强度都很强,而目前大多数欧美国家,即电子烟的主要市场都将其作为烟草类或医药类进行监管,亚非国家则处于监管空白,近似于消费品类监管。
而电子烟的监管在我国几乎处于空白状态,既不属于药品、医疗器械,也没有正式归入烟草。虽然电子烟的强制国家标准已获批准,预计2019年10月前将正式出台。但目前还依然处于空白状态。不过参考北美及欧洲等电子烟成熟市场的监管标准,未来很可能以尼古丁为标准界定电子烟生产、销售、使用。
各国电子烟监管情况
按照各国对电子烟的属性定位及是否禁止销售和使用的差异,可将电子烟的监管方式分为五类:即视为烟草制品进行监管、视为医药产品进行监管、视为普通消费品进行监管、禁止销售、禁止销售和使用。已出电子烟监管法规的国家或地区中,将电子烟视为烟草制品进行监管,或者禁止含尼古丁电子烟销售的占大多数。烟草消费大国中,中国与俄罗斯皆视其为普通消费品,并没有额外的监管法规,美国及部分欧盟国家将其视为烟草制品管制,印尼与日本则禁售含尼古丁的电子烟。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对于蒸汽型电子烟出台了全面详细的监管政策,监管力度十分严格;日本对于蒸汽型电子烟(VAPE)和加热不燃烧(HNB)产品分开监管,对于蒸汽型电子烟的监管极为严格,禁止未经许可在液体中添加尼古丁,对于含有尼古丁的蒸汽型电子烟的进口、销售、制造、广告等需要申请并取得相应的许可,目前日本市场暂无获批的含尼古丁蒸汽电子烟,非尼古丁蒸汽型电子烟则不受监管。
欧盟TPD将所有含有尼古丁的产品纳入电子烟管理范畴,同时要求新型烟草产品制造商在其产品进入市场前,须向有关机构进行申报,并于每年向有关机构提交年度报告,针对电子烟的销售等情况进行汇报,并要求电子烟烟油中尼古丁含量不得超过20mg/ml,烟弹中烟油容量不得超过2ml,烟弹补充瓶不得超过10ml 的容量,产品包装上须有防儿童接触标识,且防篡改及泄漏,并标注健康警告,包装禁止进行广告和促销等用途。
南美、中东及亚洲部分地区的电子烟市场仍未开放:巴西、阿根廷、伊朗、沙特阿拉伯、新加坡、泰国等国家对于新型烟草产品的监管力度极为严格,禁止电子烟产品的销售、分销及进口。
那些禁销电子烟的国家和地区
据英国《每日邮报》报道,禁电子烟名单上的国家和地区包括印度、菲律宾、黎巴嫩、柬埔寨、越南、阿根廷、奥地利、比利时、埃及、泰国、巴西、新加坡、加拿大、新西兰、日本和中国香港,这些国家和地区有的是全面禁止,有的是部分区域禁止或有条件禁止。同时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于违反规定的处罚也不相同。比如,在菲律宾的公共场所抽电子烟可面临最高4个月监禁,在印度有些地方违反规定则可能入监3年。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下部分限制销售电子烟国家的相关规定。(未有信息的国家不做统计)
澳大利亚:部分许可,禁止含尼古丁电子烟。但遵守以下规则获得含尼古丁的电子烟是合法的:从医生或企业医疗服务处获取尼古丁处方;从值得信赖的国际网站或经批准的澳大利亚复合药房订购含尼古丁的烟油;如果进口尼古丁烟油,请确保符合TGA(药物管理局)个人进口计划的要求。
比利时:部分许可,禁止含尼古丁电子烟。
丹麦:部分许可,禁止含尼古丁电子烟。
芬兰:部分许可,无尼古丁烟油和电子烟设备都可以在芬兰销售。含有尼古丁的烟油符合“药品法”的要求,在这个国家没有销售许可证。但是,芬兰当局已经决定,尼古丁含量低于10毫克的尼古丁烟弹和每瓶尼古丁含量低于0.42克的烟油可以合法地从其他国家进口供私人使用。
匈牙利:部分许可,出售含尼古丁的烟弹是合法的,但限制瓶装容量最多10毫升,并且只能在官方的国家烟草商店出售。禁止向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士销售电子烟。匈牙利是尼古丁替代品方面限制最严格的国家之一。
日本:部分许可,含有尼古丁的电子烟被禁止使用,因为它们被归类为无证医疗产品。同时日本是全球最大的HNB产品销售市场。
挪威:部分许可,电子烟和无尼古丁烟弹可以出售,电子烟的销售和使用是合法的,但尼古丁烟弹只能从其他欧洲经济区成员国(如英国)进口供私人使用。禁止一切营销广告。禁止向18岁以下的人出售。
南非:部分许可,电子烟和无尼古丁烟弹可以出售,但含有尼古丁的烟油是被禁止的。电子烟产品划归到烟草管控范围之内,这意味着市场推广和销售中面临严格限制。HNB产品开始在销售。
瑞典:部分许可,电子烟和无尼古丁烟弹可以出售。
克罗地亚:广告受到限制,所有公共封闭场所均禁止使用电子烟,电子烟被归类为烟草制品。所有公共建筑都禁止使用电子烟,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
葡萄牙:限制销售含尼古丁的烟弹。
土耳其:对电子烟的监管不一致。销售并未完全被禁止并且有很多在线商店。
马来西亚:含有尼古丁的电子烟被认为是非法的,槟城州、吉打州、柔佛州、吉兰丹州和丁加奴州已经完全禁止使用电子烟。马来西亚政府正在拟定新立法,以规范电子烟。无尼古丁电子烟行业标准已颁布,电子烟烟油的生产在当地很繁荣。
我国部分地区控烟条令
2018年8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此通告对电子烟的销售管理标准与卷烟一致。2019年1月1日,最新修订的《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正式实施,电子烟和普通卷烟一样被列入禁烟范围。2019年6月26日,《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正式将电子烟纳入控烟范围。
由此可见,我国开始打造健康、规范的电子烟环境,且电子烟产品未来可能会被作为烟草制品管制。虽然作为烟草制品管制会对电子烟带来一定限制,但是销售场景的丰富以及产品质量的提升,将有助于产品在烟民中的逐步渗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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