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古代明清“禁烟令”介绍
清太宗崇德四年的禁烟告示(告示中的“丹白桂”即烟草)
在中央反腐倡廉,匡正风气举措密集出台的当下,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可谓意义重大。此举已非单纯地要求官员带头禁烟,更被看成是官员改进工作作风,防范贪腐浪费的具体体现。那么,烟草是何时传入中国的?中国古代有哪些“禁烟”措施?
烟草最早于明嘉靖年间由菲律宾传入
《露书》记载:“吕宋国出一草曰淡巴菰”
中国有句老话叫“烟酒不分家”,但相对于酒在中国的悠久历史,烟在中国出现的时间并不长。自明嘉靖年间(过去认为是万历年间)烟草由菲律宾(时称吕宋国)传入后,至今还不到500年。
但烟草一经传入,即迅速流行开来。最早记录烟草进入中国的是明代姚旅所撰的《露书》。书里有这样的文字:“吕宋国出一草,曰淡巴菰,一名曰醺。以火烧一头,以一头向口,烟气从管中入喉……有人携漳州种之,今反多于吕宋,载入其国售之。”
到明末清初,烟草已与酒,茶一样,成了时人日常生活的重要消费品。清顺治六年进士方孝标谪戍今黑龙江的宁古塔时,就曾用当地种植的烟草款待来客,并在《吃烟》诗中称,“塞俗如同麻麦收,翠茎红蕊种三秋;沙畦薰焙传方法,上炕宾朋当款留。”
从史料上看,古人对烟草的嗜好甚至比今人还严重,这或许与古人对烟草的过度迷信有关。古人并不仅仅把烟草看成是“提神”之物,而是作为一种“特效药”。
烟草在进入中国的同时,还传入了一个为中国人津津乐道的故事:当时,吕宋岛上淡巴国公主死后,被弃于野外,不成想,她在闻到烟草的香味后竟然苏醒了过来。从此,被译名“淡巴菰”的烟草又有了神奇的名字“返魂香”。
《露书》还记载,烟草“能令人醉,亦辟瘴气,捣汁可毒头虱”。古人还相信,烟草能治畏寒,发热等所谓“寒疾”。明末人王逋曾在《蚓庵琐语》中记载:“烟叶出闽中,边上人寒疾,非此不治。”
明末人姚可成辑《食物本草》中还有一观点,认为烟草能“当饭吃”,称“凡食烟,饥能使饱,饱能使饥,醒能使醉,醉能使醒,一切抑郁愁闷,俱可藉以消遣,故亦名忘忧草。”
明崇祯皇帝两次颁布“禁烟令”
《枣林杂俎》记载:朱由检下诏“敕禁私贩至论死”
明清两朝都曾不止一次地发过“红头文件”,要求国民戒烟,禁止官员在衙门等公共场所内吸烟。明末崇祯皇帝朱由检看到烟草的危害,曾两次颁布“禁烟令”。《玉堂荟记》记载,“己卯,上传谕禁之,犯者论死。”己卯年,即崇祯十二年(公元1639年),这是中国历史上由朝廷发出的第一道“禁烟令”。
当时,有一个会试举人不知道皇上已下诏开始禁烟,他带着仆人携烟入京,暗地里出售,被稽查队抓到,结果次日被处死于西市。但没过两年又开禁了。崇祯十六年,朱由检再下禁烟令,与上次一样严厉。明末史学家谈迁《枣林杂俎》一书中记载了朱由检再次禁烟一事:“敕禁私贩,至论死。”
朱由检的初衷是什么?依杨士聪所说,是为了防止“亡国”。古人多迷信,皇帝朱由检更不例外,崇祯皇帝乃“燕王”朱棣之后,京都又是“燕京”。“烟”与“燕”音相近,“吃烟”就是“吃燕”,有吃掉燕王之后,破燕京之嫌,出于避讳,朱由检下了禁烟令。
烟草与明朝灭亡的关系,当时还有一说。明崇祯四年进士吴伟业在其撰写的《绥寇纪略》中记载,明熹宗天启年间,坊间曾流传过一首童谣,其中有一句是:“天下兵起,遍地皆烟”,这首童谣后被看成是预言明朝灭亡的谶语。
在今天来看,“吃燕”与“天下兵起,遍地皆烟”不过是一种附会,或是巧合。但是,烟草除有害国民健康外,还影响了社会稳定,干扰了国内正常的粮食生产和经济秩序,却是不争的事实。
清代名医已提出吸烟有害健康
《不居集·烟论》记载:吸烟者“频频熏灼津涸液枯暗损天年”
如今的香烟盒多标有“吸烟有害健康”的提示,早在清代,名医张璐已在其所著的《本经逢原》中提出:“岂知毒草之气,熏灼脏腑,游行经络,能无壮火散气之虑乎。”清人陈淏子在《花镜》中也提出,烟草“久服肺焦,非患膈即吐红。抑且有病,投药不效,总宜少用”。
清代名医吴澄在《不居集·烟论》中甚至认为,“无病之人频频熏灼,津涸液枯,暗损天年”,对吸烟者提出了警告:“虚损之人,最宜戒此。”
清代医学家吴仪洛在《本草从新》一书里干脆将烟草列入“毒草类”。其卷四中的“烟”条称“火气熏灼,耗血损年,卫生者宜远之”。并附注,烟草“最烁肺阴,今人患喉风咽痛,嗽血失音之症甚多,未必不由嗜烟所致”。
吸烟有害不言而喻,故古代有识之士一直呼吁人们远离烟草。清康熙三十年进士张翔凤在《种烟行》诗中即称,“吁嗟老农勿健羡,此物鸠毒奇莫居。”
为此,古代医家还曾使用很多方法来消除烟草带来的危险。《药性考》用“煎胡黄连合茶服之”,解烟毒;《医奥》以“黑砂糖合井水服之”,解烟毒;《景岳全书》中拿白糖来“解醉”;《梅谷偶笔》则认为红砂糖,甜瓜子可以解烟毒。
明清时期烟草行业盛行缘于暴利
《玉堂荟记》记载:种烟“一亩之收可以敌田十亩”
既然烟草有害健康,吸烟为何还那么盛行?除了吸烟本身易成瘾外,与背后的暴利有直接关系。王逋《蚓庵琐语》记载,“关外人至以匹马易烟一斤。”烟草当时还是一种重要的出口货品,俄罗斯人最喜欢购买。据清康熙时期的方式济所撰《龙沙纪略》记载,“边卒携一缣值三四金者易二马,烟草三四斤易一牛……”
徐珂《清稗类钞·农商类》中记载,有一个叫郑翁的烟草商,“不数年,积资巨万矣”。清嘉庆二十年举人包世臣在《安吴四种》中记载,当时山东济宁的烟草种植与加工已成为当地最重要的经济来源,当地烟丝加工作坊有6家,每年仅卖烟丝便达白银200万两,雇用烟草种植者400余名,获利甚厚。据明末清初史学家杨士聪《玉堂荟记》记载,明代末期,在北方种植烟草,“一亩之收,可以敌田十亩”。
到了清雍正,乾隆时期,利润稍有下降,但仍大大高于种植粮食作物。乾隆年间的文学家,桐城派创始人方苞在乾隆年间,曾上《请定经制札子》(见《方望溪全集·集外文》)。奏称:“老少男女无不以烟相矜诩,由是种烟之利独厚,视百蔬则倍之,视五谷则三之。”
清乾隆二年进士彭遵泗也在《蜀中烟说》中记述,当年在四川种植烟草“大约终岁获利过稻麦三倍”。有如此“厚利”,怎能不“民争趋焉”?有的地方“烟草之植耗地十之六七”。
由于烟草对肥料和地力要求高,“种烟必须厚粪”,而且费工费时,严重影响了粮食作物的生产。清人刘汶在《种烟行》诗中感叹:“愚民废农偏种烟,五谷不胜烟值钱。岂知谷贱饥可饱,忍使良田滋毒草。”
清太宗皇太极入关前已颁禁烟告示
康熙皇帝赋禁烟诗:“瑶池宴罢云屏敞不许人间烟火来”
吸烟全面盛行,是在清代。清康熙年间的刘廷玑在《在园杂志》中描述了当时的情况:“今则遍天下皆有矣……黄童白叟,闺帏妇女,无不吸之,十居七八,且时刻不能离矣。”
中国禁烟史上力度最大,且明确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也是在清代。清朝前几位皇帝均视烟草为“妖草”。皇太极入关前,烟草已在关外流行,时为后金首领的清太宗皇太极,于天聪九年曾检查大臣“不遵烟禁犹自擅用”的问题。天聪九年即公元1635年,系明崇祯八年,皇太极禁烟甚至比明朝崇祯皇帝早4年。
清太宗崇德四年(公元1639年,崇祯十二年)六月二十六日,后金户部还颁发了一则禁烟告示,明文规定,“不许栽种,不许吃卖”,如果违反规定,“被人捉获,定以贼盗论,枷号八日,游示八门,除鞭挞穿耳外,”还“罚银九两,赏给捉获之人……”
皇太极还曾下旨禁止贩卖烟草:“凡犯禁者,一斤以上先斩后闻;未满一斤者,囚在义州,从重科罪。”
清军入关,夺取全国政权后,又发出了几次禁烟令,明确规定不得在公共场所吸烟。康熙皇帝带头不吸烟。李伯元在《南亭四话》中记载,康熙驻跸德州时曾赋“禁烟诗”:“碧碗琼浆潋滟开,肆筵先已戒深杯。瑶池宴罢云屏敞,不许人间烟火来。”后来的雍正皇帝,乾隆皇帝等也都曾发过禁烟令。
事实上,古代“禁烟令”虽然多,但从来没真正禁住过,如禁烟最严格的皇太极,仅因“禁不止”,竟然主动撤销禁烟令,只要求民众自种自吸,不要再到朝鲜去购买即可。如果说古代禁烟最彻底的,大概非太平天国莫属。《天条书》明确规定:“凡吃黄烟者,初犯责打一百。枷一个礼拜;再犯责打一千,枷三个礼拜;三犯斩首不留。”(倪方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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