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尼日利亚拉各斯州众议院最终通过的一项法律,在全州各地的公共场所禁烟的监管法案。10000奈拉(约合63美金),
星期一,尼日利亚拉各斯州众议院最终通过的一项法律,在全州各地的公共场所禁烟的监管法案。
该禁烟法案已送交州长Babatunde Fashola先生(SAN)。
该法案,禁止任何人在所有公共场所吸烟,包括图书馆,博物馆,公共厕所,学校,医院,托儿所,公共交通,其中也包括餐厅。
该法案包括16个部分,在第12部分中规定了“禁止吸烟”的粘贴标志,刻画封闭在一间酒吧的燃烧的香烟,应显示在所有非吸烟区。
该禁烟法案第4条说,这应当是那些拥有或占用公共场所的人的责任,以确保批准的“禁止吸烟”的标志在每个入口处,在整个场所的显眼的位置。
该禁烟法案还指出,在“禁止吸烟区”的吸烟处罚将是N10,000奈拉(约合63美金),或监禁一个月到不超过三个月,或两者兼而有之。
根据该法案,任何人一再违反规定的,经定罪后,可处罚款N50,000,六月监禁,或两者兼而有之。
该法案还规定了惩罚不遵守“禁烟区”的业主/使用人,违者将被罚N100,000或6个月监禁,或其它法官认为合适的非监禁刑罚。
阻碍正式人员履行职责也将是违法的。
该禁烟法案还指出,任何在孩子面前抽烟的人,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罚款N15,000或监禁一个月或两者兼而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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