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烟政策:骷髅头上烟盒体现趋向
“骷髅头”上烟盒体现控烟政策趋向
上海禁烟再出新政:有关方面已和上海烟草生产企业协调,明确到2009年,在“中华”,“红双喜”等所有沪产香烟品牌上增加禁烟的警示内容,将在香烟壳的一面辟出大幅面积作为警示区域。届时,“腐烂的肺部”,“骷髅的头像”,“漆黑的牙齿”这些国际惯用的禁烟警示图标将可能出现在沪产香烟盒上。
众所周知,吸烟对人体健康百害而无一利,这在医学上也已经得到充分的证明。而当下,我国的禁烟工作依然任重道远。今年世界无烟日前夕,权威部门发布的《2007年中国控制吸烟报告》揭示,我国目前吸烟人数为3.5亿,居世界各国之首。另据研究推算,目前我国人群中遭受被动吸烟危害的人数高达5.4亿,其中15岁以下儿童有1.8亿。
禁烟工作尤为迫切。但烟草毕竟不属于毒品范畴,因此,禁烟无法像禁毒一样,通过立法禁止一切烟草的生产,销售和消费。从立法上完全禁止,这至少在当下的中国尚不具备可行性。
虽然不能够完全禁止,但烟草的现实危害要求我们,绝对不能对其放任自流。由此,在完全禁止与放任自流之间,我国现行的禁烟工作实际上采取的是一种“限制”的政策,或者说是一种“有限禁止”的政策。
现实中,我们更多采取的是一些“控烟”做法。如对烟草行业征收高税收,在烟草销售领域实行专卖制度。而“绝对的禁烟”也只限制在特定人群或特定场所范围之内,如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等。
而在香烟包装上强制标识“吸烟有害健康”的字样,也正是这种“限制”政策的一种体现。这种警示的意义在于,一方面向公众传播烟草的危害,同时,对烟草消费者来说,这也是一种知情告知。如今,在香烟包装上标识“吸烟有害健康”已经成为烟草生产企业的一项法律义务。
毫无疑问,针对烟草这种百害而无一利的商品,我们的禁烟政策最终将由“有限禁止”走向“绝对禁止”。这就意味着,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卫生知识的普及等,现行的“有限禁止”的“控烟”政策中的“禁止”范围将不断扩大。这种政策趋向就要求,一切控烟措施将在未来逐步严格,深入。而香烟盒上禁烟警示标识的越发醒目正是体现这一要求。
而现在距离2009年还有一年多的时间,“变脸”成为现实尚有待观察。但是,无论最终“变脸”能否如期实现,而包括强化香烟盒的警示标识在内的,所有控烟措施的逐步加强是禁烟政策的趋向所在,立法保障不能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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