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月6日——上周一个反对全国公共场所禁烟的“吸烟者权利”组织的大胆诉讼让包括烟草消费者自己在内的一些人问:吸烟实际上是一种受保护的权利吗?在不可避免的法庭冲突之前,几名律师参与了此案的调查,告诉马来西亚邮报,联邦宪法没有保护在公共场所吸烟的权利..
吉隆坡,1月6日——上周一个反对全国公共场所禁烟的“吸烟者权利”组织的大胆诉讼让包括烟草消费者自己在内的一些人问:吸烟实际上是一种受保护的权利吗?
在不可避免的法庭冲突之前,几名律师参与了此案的调查,告诉马来西亚邮报,联邦宪法没有保护在公共场所吸烟的权利,禁令不能被视为违反宪法,因为它是为了公共卫生。
“这是一个非常奇怪的诉讼。在联邦宪法中,对于在公共场所吸烟的权利,无论明示或暗示,都没有这样的保证。”
“宪法也没有允许个人用香烟烟雾污染空气的权利。“无法理解禁令是如何违反宪法的,”自由党的律师执行董事莱瑟法·科亚(LatheefaKoya)对《马来邮报》表示。
她补充说,因此,该集团获胜的可能性很低。
莱瑟法说:“他们认为吸烟者将被隔离的观点是荒谬的,因为只要他们不吸烟,他们仍然可以去所有的公共饮食场所吃饭。”
“此外,政府有责任确保公众免受香烟烟雾中有害污染物的侵害。”
“二手烟的有害影响在科学上有充分的记载,”她补充说。
公民自由律师西亚赫雷德赞·约翰解释说,该组织可以辩称,禁令是对基本权利的侵犯,但他也仍然不相信。
他说:“这是一个薄弱的论点,因为首先,根本没有吸烟的权利。”
尽管如此,民主行动党议员林吉祥的政治秘书说,该组织仍有一个解决办法,以此作为其法律挑战的基础:非理性的基础。
“这可以追溯到它是否合理。这是他们唯一能站得住脚的地方:那里有一个非理性的概念。”
“当你在寻求司法审查时,这是你所依赖的通常的基础——比如程序不当,”西亚赫雷德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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