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控烟执法以来,西宁市有8名个人、25家公共场所管理者被罚款
9月25日,记者从西宁市控烟办了解到,《西宁市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控烟执法以来,西宁市有8名个人、25家公共场所管理者被罚款。
备受西宁市社会各界关注的《条例》5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六类区域全面禁烟,不允许设置吸烟室或者划定吸烟区;四类区域限制吸烟,可以设置固定的吸烟室或者划定固定的吸烟区,场所内其他区域禁止吸烟。
5月4日,西宁市控烟首个工作日,控烟办公布的投诉电话共接了37个投诉电话。之后,西宁市控烟办召开控制吸烟职能划分专题会议,确定各行业场所控烟管理划分办法,并公布各行业场所控烟投诉电话。
6月30日,西宁市控烟办和西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督察大队,抽检省城7家娱乐场所发现,一家网吧因控烟标志不明显、缺少控烟劝导员、没有控烟巡查日志、控烟制度建立不全等处以1000元罚款,这也是自《条例》正式实施后,省城开出的第一张单位罚单。
8月20日,西宁市城东区控烟执法部门在辖区执法时,因一名上网人员经多次劝告仍违反《条例》规定,处罚个人200元控烟罚单,这也是自《条例》正式施行后,省城开出的第一张个人罚单。
西宁市控制吸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孟鹏说,截至9月25日,西宁市、各区县控烟办,控烟执法部门和单位,多次联合组织开展控烟巡查劝导、专项执法和联合执法行动,对违反《条列》的8人分别处以50元至200元罚款;对171家公共场所警告处罚,其中,25家公共场所管理者罚款处罚。
针对近日控烟检查期间,个别执法部门缺乏主动开展控烟执法意识,即日起,西宁市控烟办起草并实施《西宁市控烟条例》的实施细则,将对餐饮、娱乐、宾馆等限制吸烟的场所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解决酒店餐饮、娱乐休闲、茶楼酒吧、宾馆饭店等场所出现的控烟制度不健全、控烟工作不落实的问题。创建无烟学校、无烟医院、无烟政府等无烟单位,在此基础上,加大对市民的控烟执法力度。
另外,对不听劝阻的个人,拒不改正的,由相关部门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不履行控烟责任的场所管理者和经营者,由相关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烟草制品销售者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由相关监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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