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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初期禁烟宣传资料

民国初期禁烟宣传资料

  昨天上午,市区收藏家朱先生致电本报记者,近日,他花费近万元买下一张民国初年的禁烟告示。这张告示上字体秀美,虽历经近百年但保存完好,是不可多得的精品。

  朱先生告诉记者,近日他在扬州的一位藏友家中发现了这张告示,据了解是其祖父留下来的。

  这张告示是民国六年颁发的严禁鸦片告示,长50厘米,宽30厘米。内容大概说的是——鸦片是祸国殃民的物品,应该戒掉,如果发现偷种定将严惩。

  今年是“虎门销烟”170周年纪念,这张告示的出现不禁让人回想起林则徐虎门销烟的壮举。

  告示里面有“会勘”一词,民国初年的北京政府时期,延续了清末及南京临时政府的禁烟政策,继续完成中英禁烟条约的约定,致力于中英会勘的完成。

  所谓中英会勘是根据1911年5月清政府与英国签订的《中英续订禁烟条例》规定:从1911年起,中国减种罂粟1/10,英国继续限制印度烟运入中国,至1917年全部禁尽,届时中英双方派员进行查勘。

  1917年4月中英会勘人员在云贵等省勘查后,宣布中国全境完成禁种。依照中英禁烟条约,英国同意停止向中国输入印度鸦片。这可以说是民国初年禁烟运动的巨大胜利。

  这张告示正好是民国六年的物品,所以无论是从文物价值还是纪念价值上来看,都是非常难得的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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