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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办公厅禁烟令后全国控烟形式呈良好态势

光明网北京7月10日电(记者李海秀)中国控烟协会10日发布了控烟协会在两办通知发布后,于2014年1月21日——4月30日100天时间内,通过社交媒体征集“公务人员在工作场所和室内公共场所吸烟、敬烟的照片”的情况,同时,对北京市人大公开征求《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提出了修改建议和希望

 

    光明网北京7月10日电(记者李海秀)中国控烟协会10日发布了控烟协会在两办通知发布后,于2014年1月21日——4月30日100天时间内,通过社交媒体征集“公务人员在工作场所和室内公共场所吸烟、敬烟的照片”的情况,同时,对北京市人大公开征求《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提出了修改建议和希望。

两办公厅禁烟令后全国控烟形式呈良好态势

 

    据介绍,2013年12月2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地认真贯彻执行《通知》精神,转发《通知》的有吉林、安徽、湖北、山东、贵州、云南、内蒙古等省市自治区;卫生部门发文的有北京、甘肃、四川、重庆、新疆、辽宁、福建、江苏、河北等9个省市自治区;其他以倡议、宣讲等形式贯彻的有广东、天津、陕西、浙江、宁夏、上海、海南、江西8个省市自治区;网络既未搜索到、电话询问相关人员也不知情的有广西、河南、黑龙江、湖南、青海、山西、西藏7个省市自治区。

 

     为了解各地执行两办《通知》情况,中国控烟协会于2014年1月21日——4月30日,共计100天的时间,通过微博方式向网民征集公务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在工作场所和室内公共场所吸烟、敬烟行为的照片。结果显示,两办《通知》发布后,领导干部在公共场所不吸烟的现象明显好转,但发现还有少数领导干部无视中央“禁烟令”,仍在工作场所、公共场所吸烟,有损公务人员的形象。

 

    另外,针对《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已公开征求意见,规定了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和公共交通工具等室内完全禁止吸烟,已基本接近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要求。但在禁止烟草促销和赞助、某些区域室外公共场所禁烟范围等条款方面仍显不足的状况。协会向北京市有关部门建议,即将由人大通过的《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要完全符合《公约》精神, 北京作为国家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向国际社会展示中国形象的窗口,制定出与《公约》一致的控烟法规,理应在全国作出表率并为国家的立法提供借鉴和经验。

 

    控烟协会提出如下建议:

 

    1,扩大室外禁止吸烟的范围:如体育场所观众区和比赛区、公共交通站台、火车站和地铁出入口15米内。因为公众在候车的时候人员密集,且老人和儿童较多,无法避开这一场所和烟草烟雾的危害。

 

    2,增加禁止一切形式的烟草促销、赞助的条款。

 

    3,增加禁止在烟草销售点烟草广告的条款。

 

    4,建议第十六条关于“禁止违法吸烟,提倡文明吸烟”条款中取消“提倡文明吸烟”。因为吸烟本身是一个不文明的行为。

 

    5,建议取消烟草专卖部门在控烟条例中履行行政处罚职责,因为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明确指出“防止烟草控制相关公共卫生政策受到烟草业的商业和其它既得利益影响”。

 

    6,建议借鉴香港特区和深圳市的规定,增加在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执法遇到阻碍时,由公安、司法部门介入的条款。

 

    7,增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协会认为,对法人的处罚金额小,不足以威慑违法者的违法行为。

 

    中国控烟协会常务副会长许桂华说,两办通知后,各地都纷纷转发并认真贯彻,全国控烟形式出现良好势态。尤其是今年的两会期间,许多地方上明确规定禁止室内吸烟,禁止摆放烟灰缸,禁止送烟递烟。同时,各地为贯彻两办精神,还开展了创办无烟单位活动。两办通知已成为推动中国控烟的契机,是中国控烟史上的里程碑。但是,也应清醒看到仍有少数省既不转发通知,也未见其他形式贯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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